關于做好2019年第二批重慶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財政局,有關單位、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以大數據智能化為引領的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行動計劃,堅定不移建設制造強市,推動我市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發揮專項資金扶持引導作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重慶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渝財規〔2018〕2號)要求,現就做好2019年第二批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領域和方向
(一)支持領域。圍繞全市2019年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目標任務,第二批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智能產業發展、智能化改造提升、補齊產業發展短板等領域重點產業、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項目。
(二)支持方向。詳見《2019年第二批重慶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以下簡稱《申報指南》)。
二、資金安排方式和金額
根據《重慶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渝財規〔2018〕2號)精神,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主要采取以獎代補、事后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安排。一般項目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補助資金10萬元以下不納入支持范圍),列入《2019年重慶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重大項目重點名錄清單》的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市委、市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具體補助比例和補助金額根據年度資金預算控制指標和申報項目等因素擇優比選確定,資金安排撥付根據年度預算總額可分批次跨年度安排撥付。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基本條件。
申報主體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在重慶市轄區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
3.申報項目符合國家、重慶市產業政策;
4.申報項目未獲得其他財政資金支持。
(二)分類申報條件。
各項目申報條件見《申報指南》。
四、工作要求
(一)申報項目為2017年1月1日后的項目,建設工期一般不超過30個月。
(二)第二批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30日。
(三)同一法人企業第二批項目申報原則上申請不超過三個項目(含2019年第一、第二批補助項目),但年主營業務收入100億元以上特大型工業企業除外。
(四)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財政局,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政策宣傳,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申報項目。在項目指導時要加強統籌協調,同一項目只能申請一個支持領域和方向的資金,避免多頭申報。近三年納入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受到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以及存在應退未退財政資金行為的企業和單位,不納入支持范圍。對于弄虛作假等騙取財政資金的企業,要列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得申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
(五)申報單位在7月30日前將項目申報電子檔資料和紙質資料(見附件2)裝訂成冊(一式五份)報送到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由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報送市經濟信息委行政服務大廳(一式兩份)。
附件:1.2019年第二批重慶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2.項目申報資料(包括項目申報表、申報書模板、真實性合規性承諾書、其他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和說明)
渝經信財審2019004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