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9年度“重慶市中小企業技術研發中心”申報和復核工作的通知
渝經信中小〔2019〕9號
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兩江新區、雙橋經開區、萬盛經開區相關部門,有關單位、企業:
為提升中小企業研發能力,推動中小微企業創新發展,加快形成核心技術優勢,根據《重慶市中小企業技術研發中心認定管理辦法》(渝中小企〔2018〕36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我委決定開展2019年度“重慶市中小企業技術研發中心”申報和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工作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須是重慶市范圍內工商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成立并運行1年以上,具備較完善的組織架構、運行管理機制,財務狀況良好,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界定的企業。
2.工業企業上一年度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上,其它企業上一年度營業收入1000萬以上。
3.擁有集中固定的研發場所,研發場地面積不低于100平方米并相對集中。擁有與研究開發和服務相應的設備或系統。
4.企業為技術研發中心的運行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和條件保障,上一年度研發投入不低于營業收入的3%。
5.專職研發人員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中高級技術職稱和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員不低于5人。
6.研發中心有為企業提供技術研發、產業化技術支撐、試驗等技術服務的能力。近兩年研發成果獲得專利、軟件著作權或得到市級及以上認定的新產品、新技術的優先認定。
7.企業信用良好,申報時未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和國家稅務總局“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欄”名單。
(二)申報材料。
1.“重慶市中小企業技術研發中心”申請表(見附件1)。
2.企業基本情況簡介。
3.研發機構簡介(包括:研發機構運行狀況、研發工作平臺說明、主要研發內容、研發成果等)。
4.研發投入統計清單、發票復印件(包括:研發儀器、辦公設備、技術服務等研發費用)、研發人員工資表、研發場地照片、儀器設備照片等。
5.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報表。
6.研發人員名單(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學歷、職稱、專業、專職或兼職、電話、簽名)。
7.相關證書、文件復印件。包括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技術鑒定證書、查新報告、產品獲獎證書、商標、質量計量認證、研發人員職稱或學歷證書等。
8.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申報程序。
符合條件的企業于9月24日至10月18日登錄重慶市中小企業創新創業服務平臺(http://cxcy.cqsme.cn/)在線申報,填寫并打印《重慶市中小企業技術研發中心申請表》(不上傳其他資料),經簽字蓋章后,將申報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二份)報送至所在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的齊備性、申報內容的真實性及申報單位的信用狀況進行審查,正式行文連同申報材料(一式一份)于2019年10月25日前上報市經濟信息委行政服務大廳,逾期不予受理。
二、復核工作
按照管理辦法規定,中小企業技術研發中心每三年復核一次,請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通知2016年及以前經認定的中小企業技術研發中心(見附件2)進行復核申報,相關要求與新申報一致,未進行復核申報的企業視為自動放棄。
聯系人及電話:朱俊,63895461;技術咨詢,96038、67517286
附件:重慶市中小企業技術研發中心申請表.docx
2016年及以前經認定的中小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名單.docx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9年9月23日